书记监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县司法公署置书记监一人,书记二至四人。书记监似为书记之资深者,负责公署内文牍、记录事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县司法公署置书记监一人,书记二至四人。书记监似为书记之资深者,负责公署内文牍、记录事务。
清代太常寺内部机构。由满赞礼或读祝官一员,笔帖式一员轮值。掌收发往来文书,监用印信等事。
官名。东汉属大长秋,秩六百石,主管中黄门冗从,以宦者任之。官名,为大长秋属官,俸六百石,宦者担任,掌皇后中宫黄门冗从。给事中宫侍郎六人,比尚书郎,宦者担任;给事黄门四人,比黄门侍郎;给事羽林郎一人,比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地方治安。中都设东北、西南二司,一在通州,一在良乡。诸州亦设。置都巡检使,正七品; 副使,正八品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新置八尉之一,从八品,为散职。武散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秩从八品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公室财物。《左传·文公十四年》:“公子商人骤施于图。而多聚士,尽其家,贷于公有司以继之”。杨伯峻注:“公有司为一词,谓掌公室之财物者。”
官名。 西周置。 “”即籥。 一说即《周礼》之籥师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见“公府典宾曹”。
官署名。汉朝郡国产铜多者设铜官,置长、丞主之,掌采铜、铸作器用之事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:丹阳郡设铜官。官署名。战国楚置,掌铸钱。《七官考》:“《图书记》云‘楚设铜官,铸钱洲上,遂名铜官。’按《一统志》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增设。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,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。置总核、分核等,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。
留守代理政务。《孟子·告子下》:“孟子居邹,季任为任处守,以币交,受之而不报。”焦循注:“任,薛之同姓小国也。季任,任君季弟也。任君朝会于邻国,季任为之居守其国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