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法中士
官名。西魏,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太仆,为考工令副职。员一人,秩六百石。助令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,及主织绶诸杂工。官名,东汉置,属太仆,秩六百石,为令之副,掌佐令作兵器弓弩、刀铠之类,并掌织绶杂工,员吏一百零九人。见《
官署名。北齐太常寺置,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,有令、丞,兼领清商部丞。隋唐五代皆置,隋令二员、丞二员、乐师八员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乐师为乐正,置十员; 唐朝令一员、丞一员,另有乐正,掌祭享钟律,
“中直兵参军”省称。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丞相府卫队的将官。《资治通鉴》宋泰豫元年二月:“中直兵焦度、赵智略愤怒,曰:大丈夫安能坐受死!”参看《宋书·百官上·长史》。
官署合称。即京师东市(都会)、西市(利人),东都东市(丰都)、南市(大同)、北京(通远)五署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隶太府寺,各置令一员,正八品,掌市场财贸交易。
即“北枢密院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下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掌宫廷音乐。官名。后魏置太乐博士,北齐称太乐令丞,北周称大司乐,掌成均之法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太乐署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弓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见“司稼寺卿”。
宋朝国史院简称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,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。凡任京官郎中以下,小京官以上之职,外官道府以下,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,均需试俸二年、三年、五年,方能升转。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,乾隆中定满、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