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艺所
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。清末置,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。初属巡警部,后改属民政部管辖。自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以来陆续开办,多由庙宇仓廒改设。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。
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。清末置,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。初属巡警部,后改属民政部管辖。自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以来陆续开办,多由庙宇仓廒改设。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。
皇帝的父亲称太上皇,也简称上皇。无论是生是死,都用此称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。”《汉书·高帝纪》:“上尊太公曰太上皇。”后来北齐武成帝、唐高祖、睿宗、玄宗、宋高宗、清高宗等,传位
吏员名。《周礼·天官》之属有典妇功,职司教导及督促妇女纺织等事务。宋代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典功,属殿中省尚衣局,员额二十人。
古代帝王视察诸侯所守的地区。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 “东巡守。”孔安国传: “诸侯为天子守土,故称守,巡行之。”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 “天子适诸侯曰巡狩。巡狩者,巡所守也。”朱熹集注: “巡所守,巡行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属库部尚书,协掌库部曹事务。《魏书·窦瑾传》: “(窦遵)后以善书,拜库部令,卒官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罢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秩正三品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(1291),由提刑按察司改名,简称监司、宪司。定制设二十二道,分属于中台、南台、西台管辖。成宗大德九年 (1305) 五月,改为详刑观察司。十月
官名。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宗人府事务之御史。雍正五年(1727)设,二人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外府中士二人,主管钱币之出入,即政府钱币收入存于外府,其国用所需之钱币亦由外府支出。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外府上士二人,正三命;外府中士二人,正二命。掌绢帛丝麻、钱物、皮角
官名。西周置。武职。职掌及官位大小不详。见《散盘铭》。
官名。唐朝后期宣徽南院置,一人,武宗会昌七年(847)宦官刘遵礼曾由北院使改任南院使。五代迄宋,改用士人,或以检校为之,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后,阙,则枢密副使一人兼领,亦有兼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者,其资望
官署名。北宋初置,隶司天监,掌占验历法,印造历书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改隶秘书省太史局。置历生一人。官署名。宋代置,为太史局的同性质机构。掌雕印历书。南宋隶属于秘书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