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,负责皇帝的禁卫。多由宗室或鲜卑拓跋族人充任,是皇帝左右的亲信之职。北魏太和十七年(493)官品令为从四品上,太和二十三年官品令无此职。武官名。北魏置,领羽林以掌宿卫。《魏书·刘尼传》: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罪隶下士以鹾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明代有此制,《明史》卷一六○记罗绮为左副都御史,“以功赐二品禄”。
官名。明朝光禄寺大官署副长官。洪武八年(1375)始置,初置一人,后改四人,从七品,协署正掌供祭祀及宫廷筵膳等事。清朝设二人,俱由满人担任,初定为六品,康熙九年 (1670) 定为从七品。
官名,汉置,掌京畿治安。《汉书·萧由(萧望之之子)传》:“哀帝崩,为复土校尉、京辅左辅都尉,迁江夏太守。”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依照月选之制补授官职之例。京官郎中以下,除题缺、调缺、拣选缺,考选缺外,皆依月选之法授官。外官道以下,除请旨缺、题缺、调缺、拣选缺、佐杂要缺外,亦皆依月选之法
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。置经承一人,掌启用印信。
官名。隋朝太子典书坊属官,员四人,从九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典直。
①宋、辽、金、元“参知政事”省称。②官名。明朝各布政使司置,从三品,位在布政使之下。分左、右,无定员,随事增减。掌分守各道,及派管粮储、屯田、驿传、水利、抚民等事。清入关前六部、都察院、理藩院等衙门置
官名。西域焉耆等国置,员一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汉代西域危须国、焉耆国等置此官,掌抵御抗击匈奴等胡军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危须国、焉耆国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