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晋至隋朝,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,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,以加泛授。
(1)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,掌军需事务。军一级设总军需官,镇一级设正军需官,标一级设副军需官。(2)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需官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海军军需事务。
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顾问应对、参谋军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策传》:“(以)彭城张昭、广陵张紘、秦松、陈端等为谋主。”谋主即谋士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雍人属官,掌割烹之事。《仪礼·公食大夫礼》: “旅人南面加匕于鼎”。郑玄注: “旅人,雍人之属。”官名,周设此官,掌割烹之事。《仪礼·公食大夫礼》:“雍人以俎入,陈于鼎南,旅人南面加
观察推官简称。
官名。春秋置。供使役的低级小吏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 “舆人纳之,隶人藏之。”杜预注:“舆、隶,皆贱官。”官名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“舆人纳之,隶人藏之。”注:“舆隶皆贱官。”
见“指分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太武帝延和元年 (432)由代尹改名,为京都平城最高行政长官。后复旧。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代尹”。
官名。唐置,为三都府尹之一,见“三都府尹”。
官名。隋初置, 大理寺司直十人,炀帝时增至十六人,掌出使推覆,若大理寺有疑案,则参议之。唐因隋旧制,置司直六人,所属有司直史二人。宋大理寺亦置司直,地位在评事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