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的内部机构。其职掌为:一、文书的撰拟批判及收发保管;二、编次议事日程及会议录;三、会议记录及整理议案;四、典守印信;五、对外接洽;六、整理簿记编造预算及庶务会计事项;七、协助各
官名,汉置,为郡守属员,掌佐比曹掾核实财物户口等事。参看“比曹掾”条。
参见“将作丞”。官名。隋唐与宋置,属将作监,协助监与少监处理监务。见“将作监”。
即黉学,学校的泛称。参看“黉学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。旋併入海军部。掌管造船舰,检校器械,兼司军港工程。辖制造、建筑、器械三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三人,科员八人,录事四
见“尚舍寺”。
国民党政府检定考试的一种。见“检定考试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断罚追毁宣敕。
妃嫔号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,“(聪)使其兼大鸿胪李弘拜(刘)殷二女为左、右贵嫔,位在昭仪上。”
官署名。① 魏晋南北朝于尚书省置五兵曹(七兵曹),设尚书为长官,初掌军令、军政等军事枢务,后专掌兵籍、征兵、仪仗等军事行政,十六国后燕及后秦、西秦、北凉等则称兵部。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,设长史、司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