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尚方令
官名。三国魏分尚方令置,七品; 西晋沿置,东晋复并一尚方令; 皆隶少府。南朝梁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长官。隋朝因置,改名内尚方令,隶少府监。唐朝复名中尚方令,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除方字为中尚令。参见“中尚方署”。
官名,三国魏置,掌做器物,七品。西晋沿置,东晋并尚方令中尚方令为一,属少府。南朝梁和北齐为中尚方署长官。隋改称内尚方令,属少府监。唐复名中尚方令;武则天改称中尚令。
官名。三国魏分尚方令置,七品; 西晋沿置,东晋复并一尚方令; 皆隶少府。南朝梁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长官。隋朝因置,改名内尚方令,隶少府监。唐朝复名中尚方令,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除方字为中尚令。参见“中尚方署”。
官名,三国魏置,掌做器物,七品。西晋沿置,东晋并尚方令中尚方令为一,属少府。南朝梁和北齐为中尚方署长官。隋改称内尚方令,属少府监。唐复名中尚方令;武则天改称中尚令。
官名。①隋朝始于秘书省太史曹置。掌教漏刻生。唐朝秘书省太史局沿置,初有二十员,流外二品; 肃宗乾元元年(758)改太史局为司天台,置六员,从九品下,掌知漏刻教漏刻生。明朝钦天监(司天监)置六员,后革五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元年(1403)始置。设尚书二人,侍郎四人,并置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曹清吏司,各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照磨、检校、司狱等。品秩同于六部,职掌略同于布政司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筦榷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水”。
官名。见“招讨使司”。
北魏“中书教授博士”、“中书教学博士”的省称。
即行为不正的官吏。《汉书·公孙弘传》:“先世之吏正,故其民笃;今世之吏邪,故其民薄。政弊而不行,令倦而不听。夫使邪吏行弊政,用倦令治薄民,民不可得而化。此治之所以异也。”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都督(4)”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掌整饬风俗,维护治安,编查户口,稽核工程,交涉外事,预审人犯,科罚违警,捕送犯人,侦探秘密,并管理行政警察、高等警察、司法警察事项。设参事一人,从五品,承厅丞指挥,管理
爵名。西汉武功爵第六级。武帝时因军国财用不足,故置赏官,名曰武功爵,令民买之,每级十七万。爵至第五级官首即可优先除补官吏。1、爵名。为汉武帝所制武功爵的第六级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请置赏官,命曰武功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