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清设置,属通政使司,与知事分掌出纳文移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称正授吏人为正名。非正授者,则带守阙、私名等名目而行其职。流外吏人必须至正名后,始许按一定选限出官。如门下省甲库令史,补正名后,八选可出为县主簿、县尉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一人,正六品。掌审理刑狱之事。十九年罢。
见“招讨司”。官署名。辽置,掌招讨事。其官有知招讨事、有监军。见《辽使·百官志二·北面边防官·西北路招讨使司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建文二年(1400)改原都察院而置,设官御史大夫,改所辖各道为左、右两院,设御史二十八人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参见“都察院”。官署名。汉代御史的官署称御史府,又称御史台、兰台、兰台寺、御史大
官名。隋代为避文帝父杨忠之讳,改太子中舍人为太子内舍人,属门下坊,地位在左庶子之下。参见“太子中舍人”。
官名。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。详“太医院院判”。
官名。清置,员额一人,为理藩院的佐官。见“理藩院”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置,员三人,为临安府尹募职。九年废。
官名。即吏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员外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