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,掌汉人禁军。太宗会同 (938—947) 初,萧翰领汉军侍卫。
官署名。东汉有尚书台,魏、晋以后称省,然常台、省互称。当时拟诏出令纳奏封驳之权转归中书、门下(散骑、集书)等省,尚书省虽仍设于宫禁中,实已成为综理全国政务的外朝最高行政机构,地位颇重,规模庞大,人员众
选官制度。亦作资选,即选拔官员应具有的财产标准。秦及西汉初年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之一,郎吏多以富赀入选。汉初规定,家赀十算以上方得担任官职。景帝后二年(前142)下诏减为赀算四得官。武帝时废除。后代或
见“治仪正”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政事堂移中书门下后,为其办事机构五房之一,分主刑、礼众务,设堂后主书三人,掌行遣文书工作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,顺治十五年 (1658) 置。设掌关防郎中一人,副关防一人,司库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为经会司掌管银钱之收藏。
官署名。宫廷女官六局之一。隋炀帝始置,掌宫中经籍纸笔几案,礼仪起居,宾客觐见等事。设尚仪二人,下辖司籍、司乐、司宾、司赞四司,各分置女官司、典、掌以掌其事。唐朝沿置。宋、金置而不称局。明沿唐制,永乐(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有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著作局属官,协助著作郎、佐著作郎修撰国史。晋朝因之。著作局改为省后,为著作省属官。南北朝沿置。南朝宋时,吴癸曾制历法。《宋书·律历志下》: “元嘉二十年(443),太祖使著作令史吴癸依
学校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十五年改称中都国子监。详见“中都国子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