丞参
清末新设于各部尚书、侍郎以下的左、右丞和左、右参议之统称。主要职掌为拟订、审议有关部务之法制政令。
丞参是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的统称。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,在各部尚书、侍郎以下设左右丞和左右参议,统称丞参;负责拟订和审议有关部务的法制政令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清末新设于各部尚书、侍郎以下的左、右丞和左、右参议之统称。主要职掌为拟订、审议有关部务之法制政令。
丞参是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的统称。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,在各部尚书、侍郎以下设左右丞和左右参议,统称丞参;负责拟订和审议有关部务的法制政令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十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禁烟总监令各省、各市及各县均设置禁烟委员会,协助政府执行禁烟事宜。次年六月三日国民政府公布《各省市县禁烟委员会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(507) 四月置,掌管宿卫事务,领朱衣直阁,并给仪从。多由侍中、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所兼领,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,陈沿置,四品、秩二千石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尚书省刑部。掌守护宫城殿位。设提举、同提举总领司事。提举秩正七品,兼龙门县令。同提举秩正八品,兼仪鸾监。官署名,金朝置,掌守护宫城殿位。其官有提举,正七品;同提举,正八品。属尚书刑部。见
官名。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太史署,置令及丞,掌天文地动,风云气色,律历卜筮等事。隋改属秘书省为太史曹,唐为太史局。参见“太史局”。
官署名。西晋置。为尚书省三十五郎曹之一。设郎。或说属驾部尚书。东晋罢。
侯的家臣之一。《战国策·秦策》记甘罗年十二,为文信侯少庶子。汉承秦制,规定列侯置庶子一人,与家丞同主侍侯,理家事。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丞,但得置庶子一人。三国魏亦置,见洪饴孙《三国
官名,即都尉所属之候官,俸六百石,掌侦察报警等事。其属官有候长、候史、候等。候史为候长之佐,助候长掌辖区之候事。候长掌候若干人,候掌燧(燧人)若干,燧(燧人)掌侦察敌情,烽火告警。燧 :告警的烽火。参
官名。明于府置批验所,某些州县亦有设置。各所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王圻《续文献通考》记其职掌为“典茶盐引由,稽其奸冒而慎防之。”清代仅于江宁府设茶引批验所大使一人,秩未入流,掌理茶引事宜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置,掌讨论内外政事,数月后罢。
秘书少监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