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家人子
汉朝宫女名号。汉时挑选良家少女入宫,其地位低微者未有职号,但称家人子。秩位与有秩斗食相类,即日食一斗二升,一岁不满百石。
宫女名号,汉置。汉朝选良家美少女入宫,位低而无职号者,称家人子,又分上家人子和中家人子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“上家人子、中家人子视有秩斗食云。”注:“师古曰:家人子者,言採择良家子以入宫,未有职号,但称家人子也。斗食佐史也。谓之斗食者,言一岁不满百石,日食一斗二升。”
汉朝宫女名号。汉时挑选良家少女入宫,其地位低微者未有职号,但称家人子。秩位与有秩斗食相类,即日食一斗二升,一岁不满百石。
宫女名号,汉置。汉朝选良家美少女入宫,位低而无职号者,称家人子,又分上家人子和中家人子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“上家人子、中家人子视有秩斗食云。”注:“师古曰:家人子者,言採择良家子以入宫,未有职号,但称家人子也。斗食佐史也。谓之斗食者,言一岁不满百石,日食一斗二升。”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东省特别区在哈尔滨设置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(附设简易庭),并在铁路沿线各地设置地方分庭(地方案件采用巡回裁判制度);均配置检察官一至三人,独立行使职权。另由司法部酌委外国人为咨
即“法依旦达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县尉司”。宋朝于诸县置,掌统领本县弓手,肃清乡村贼盗并受理斗讼,由县尉主其事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令天下县尉司不得置狱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蓝翎长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车曹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天官府纳言中大夫属官,掌理六经及诸文志,给事于皇帝左右,正三命。其下设给事中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名。金置,带领甲军以弹压河工。《金史·河渠志》载:“明昌四年(公元1193年)敕都水监官提控修筑黄河堤及令大名府差正千户一员,部甲军二百人弹压勾当”。
官名。汉末袁术置。《三国志·袁术传》:袁术“遂僭号,以九江太守为淮南尹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袁术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术传》:“(袁术)遂僭号。以九江太守为淮南尹,置公卿。”尹,京都所在的郡称尹,职如郡太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服局,掌宫内羽仪仗卫之事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女官名。唐,明皆置,属尚服局。掌仗卫之器,凡立仪卫,帅女官执仪仗供其事。见《
唐代科举之制,称解试第一名为解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