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等侍卫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三等。武职正五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制: 每旗九十人,共二百七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二甲得选授十人充任。康熙三十七年 (1698),增宗室侍卫,雍正七年,定三等六十三人,每旗二十一人。
武官名。清置,见“一等侍卫”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三等。武职正五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制: 每旗九十人,共二百七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二甲得选授十人充任。康熙三十七年 (1698),增宗室侍卫,雍正七年,定三等六十三人,每旗二十一人。
武官名。清置,见“一等侍卫”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无定员,五品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掌教授经学。《晋书·慕容廆载记》:“平原刘赞儒学该通,引为东庠祭酒,其世子(慕容)皝率国胄束脩受业焉。”
原指用印信封记的文书。秦统一后用指皇帝印玺封记的诏书。秦始皇病危时,即以玺书赐公子扶苏。据蔡邕《独断》,汉朝凡制书皆玺封,尚书令印重封。官制用语。玺即印,书指文书、文件、信件。玺书即以印加封的文书信件
东晋南北朝时,二州二郡合治一地,合设一行政长官者称为双头州郡。《晋书·地理志一》说:“江左分梁为秦,又立氐池为北秦州。”故秦州又称南秦,与梁州合治南郑(今陕西省汉中县);又,西晋永嘉后侨置巴西郡,与梓
官名。即驿丞,又名传宰。详见“驿丞”条。
官名。即肴藏丞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北枢密院中丞司官员,又称“总领中丞司事”。在“北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”下。官名。辽北枢密院中丞司置,其地位在点检中丞司事之下。见“北枢密院中丞司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道试录取者的称号。见“道试”。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,令开封府置。大观二年 (1108),令天下州府皆置。职掌仿刑部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皇帝左右的侍从首领,在皇帝出征时有护卫之责。起连接皇帝与外朝的作用,故权力很大。《魏书·薛野䐗传》:“太安(455—459)中,(薛虎子)迁内行长,典奏诸曹事。当官正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