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都磨勘司
官署名。宋太宗端拱二年(989)改三司磨勘司置,设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掌覆勾三部帐籍,以验出入之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宋端拱中置,属三司。掌审核盐铁、度支、户部帐籍,检验出纳之数。设判司官一人为主官,以朝官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端拱二年(989)改三司磨勘司置,设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掌覆勾三部帐籍,以验出入之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宋端拱中置,属三司。掌审核盐铁、度支、户部帐籍,检验出纳之数。设判司官一人为主官,以朝官充任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分刑、民两科。每科分二庭,各置推事六人。审判采合议制。宣统元年
官署名。清末为整顿全国财政而特设之机构。又称“办理财政处”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掌理全国财政事宜。置大臣三人,以王大臣兼充。机构属官不详。三十二年,并入度支部。官署名。清末为整顿全国财政而特设
车骑将军府简称。两汉车骑将军地位甚重,常典禁卫,或参领政务,开幕府置僚属,处理诸务。魏晋南北朝车骑将军多为军号加官,其府多为军府。西魏北周实行府兵制,全国置二十四军,各置开府府,其下设仪同府,长官例授
官署名,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锦衣卫,下设镇抚司,掌本卫刑名,兼理军匠,设镇抚二人,从五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时置北镇抚司,专治诏狱,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,专理军匠。
官名。宋仁宗皇祐四年 (1052) 以侬智高起义,始于广州、桂州置,以本州知州兼任。其后,西南边帅多带此衔,以重其权。神宗熙宁五年(1072),又置于熙河、永兴、鄜延、环庆、秦凤、泾原等六路。后帅臣任
官名。见“司膳寺”。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改同知审官院置,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于栗石传》:“太和(477—499)中,(于忠)授武骑侍郎,因赐名登。转太子翊军校尉。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北周置为散官,三命。(1)为侍从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印铸局,始置。无定额,奏任。承局长之命办理印铸事务。
汉朝书写军令的简牍簿籍,因长一尺(约合今23公分),故名。汉军法规定,如军队吏卒斩首,即以尺籍报送郡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