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户税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夏税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夏税。
官名。即典牧丞。
官名。金、元司天散官。金为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,秩从五品。元十四阶之第六阶,秩从五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六品下,称授时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,相对低爵而言。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,其地位与县令、丞相等。入汉因之,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,七大夫(即公大夫)、公乘以上皆为高爵,得食邑。文帝后,第九级五大
官名,汉置,为郡吏,掌祠庙供奉祭祀。汉朝《西岳华山亭牌》记弘农郡有供曹掾、史各一人,主供奉西岳庙等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主官。额设二人,掌司事。
官署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置于建康府(治今江苏南京),统侍卫马军司移屯军队。因设于临安之外,故称。迄南宋后期不变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护卫府”。
官名。宋太平兴国八年(公元983年)以后,于诸王府各置侍讲一人,为诸王讲解经史。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。凡谏议大夫、司谏、正言,皆须别降敕许赴院供职者,方为谏官。由他官领者,需知谏院,以两省官充掌供奉、谏诤。宋初不置,仁宗明道元年(1032)始置。知院官六人,以司谏、正言充任,由他官领
官名。见“雄俊中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