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开拆司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设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,置籍登录,然后转发三部,兼领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的文籍,发放以付三部,兼掌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。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设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,置籍登录,然后转发三部,兼领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的文籍,发放以付三部,兼掌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。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与大晟府所属机构。掌礼乐之法。
官名。东汉置,即以郎官典校皇家秘籍图书。《后汉书·杨终传》: “征诣兰台,拜校书郎。”三国魏隶秘书,八品。十六国北凉及北魏、北齐沿置。北魏属秘书省,亦称“秘书校书郎”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
即“爱惜喇库哈番”。
官署名,汉置,掌管康陵诸事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夏四月辛亥,康陵东署火。”汉之康陵有二,一是西汉平帝刘衍的陵,一是东汉殇帝刘隆的陵。按《后汉书·礼仪下》注引《古今注》说:“殇帝康陵园吏寺舍在殿北。
官署名。明清国子监所属机构。掌教经义,立肄业之课程,并考试其学业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,设正七品之五经博士三人,二十四年增设博士至五人。改为从八品。洪熙元年(1425)设南京国子监之博士厅。清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中央行政机构九寺之一,为管理宫廷车马、全国畜牧业的事务机构。政令仰承尚书省殿中尚书所辖驾部曹。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,辖骅骝,左、右龙,左、右牝,驼牛,司羊,乘黄,车府诸署,领司讼、典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县啬夫属官。掌县内农事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 田律》: “百姓居田舍者毋敢(酤)酉(酒),田啬夫、部佐谨禁御之,有不从令者有罪。”又《厩苑律》: “以四月
①吏名。宋朝殿中省尚舍局、尚辇局属吏。宋徽宗崇宁二年 (1103),改次供御置。参见 “次供御”。②清朝官员的正常收入。即按官员品级每年发给的固定银米,亦称“正俸”。区别于恩俸、养廉、津贴等额外待遇。
见“驻藏大臣”。官名。清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置,员额二人,简称驻藏大臣,统理前藏、后藏地方事务,均驻前藏拉萨。每年有一人轮流往后藏巡视边界,操阅藏兵。后减办事大臣为一人,添设帮办大臣一人,分驻前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亦称“南府”。始于遥辇时期,由遥辇八部中乙室、楮特、突举三部组成,乙室部为核心。太祖继位以后,以耶律欧里思为南宰相,领南府三部。南宰相府成为常设机构,分理全国政事。圣宗时,南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