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遵纪守法的官吏。《汉书·卜式传》:“不轨之臣,不可以为化而乱法,愿陛下勿许。”注:“师古曰:轨亦法也。”贾谊《过秦论中》:“虽有狡猾之民,无离上之心,则不轨之臣,无以饰其智。”
官名,唐置。唐有左右龙武军,设大将军各一人,正二品;将军三人,从三品。掌统北衙禁兵,弩摄左右厢飞骑仪仗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左右龙武军》。
官署名。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分肃政台置,监察在京百司及军旅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改左御史台。
官名。北周置,见《周书·邵惠公颢传·孙亮附传》。掌畜牧牛马之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 (1910) 改承政厅设。掌本部文牍收发、经费出入、各官功过并全部庶务,凡不隶他司及应会同各司办理事项皆归管理。辖秘书、典章、庶务、收支四科。设司长一人,掌司事,
官署名。即太府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太府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太府寺为外府寺,以外府寺正卿与外府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
即“右侍伯中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唐太宗贞观元年(627)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名掌冶署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拟扫狄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时罢。
官名。士曹长官。晋朝、南朝宋置。南朝宋七品。唐朝时为士曹参军事的省称。宋朝亦置。参见“士曹”。官名。北齐、唐、宋皆置,掌土功、公廨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王府官》。参看《隋书·百官中》、《宋史·职官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