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溪 (谿) 场
五代南唐交泰元年 (958) 置,在今江西金溪县城内。《寰宇记》 卷110抚州: 金溪场“本临川县上莫镇,其山冈出银矿,唐朝尝为银监,基址犹存。至周显德五年,析临川近镇一乡,并取饶州余干白马一乡立金溪场名,俱置炉以烹银矿”。北宋淳化五年 (994) 升为金溪县。
五代南唐交泰元年 (958) 置,在今江西金溪县城内。《寰宇记》 卷110抚州: 金溪场“本临川县上莫镇,其山冈出银矿,唐朝尝为银监,基址犹存。至周显德五年,析临川近镇一乡,并取饶州余干白马一乡立金溪场名,俱置炉以烹银矿”。北宋淳化五年 (994) 升为金溪县。
在今江苏连云港市东北海州湾内。为蔷薇河入海之口,亦即今沭河入海之口。口内有新浦镇,清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自开为商埠。
即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西八十六里茨通坝。清代为建水州辖十五勐之一,乾隆十八年 (1753) 设掌寨。
秦置,属蜀郡。治所在今四川邛崃市东南。西汉废入临邛县。古县名。秦置,治今四川省邛崃市东南。属蜀郡。西汉废。
又称拉秀土司。清末合上下阿拉克硕二土司置,为玉树二十五族之一。驻陇喜寺 (今青海玉树县西南下拉秀乡)。民国周希武 《玉树调查记》 卷上: “拉休族驻牧地横跨子曲河南北。东与扎武、苏尔莽为界,南与囊谦以
清康熙六年(1667)改陕西右布政使司置,治所在巩昌府(治今甘肃陇西县)。辖境约当今宁夏及甘肃东南部。七年(1668)改为甘肃布政使司。清康熙六年(1667年)改陕西布政使司置,治巩昌府(今甘肃陇西县
在今四川犍为县北石溪镇南。清嘉庆《犍为县志》卷2:石板溪在“县北三十里。溪山出石炭,灶民取以煮盐”。
西周封国。在今安徽六安市东北。《大保簋》铭文云: “王伐录于。 郭沫若 《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》 以为即六。 又见 《录忒卣》、《录伯簋》、 《录簋》 等
①西汉置,属敦煌郡。治所在今甘肃安西县东三道沟附近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颜师古注: “阚骃云,地多泉水,故以为名。” 元康五年 (295) 属晋昌郡。北周省入凉兴县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讹作拼泉,《晋书
即吴翁湖。今江苏兴化市北蜈蚣湖。
在今湖南石门县西北一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7石门县“石门山”条下:方顶山“山顶方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