赫斤部
亦称黑金、赫哲。清初分布于我国东北松花江下游及黑龙江中下游地区。因穿鱼皮衣和使犬驾拽雪撬,被称为鱼皮部或使犬部。清杨宾 《柳边纪略》 卷3: “自宁古塔东北行千五百里,住松花江、黑龙江两岸者,曰剃发黑金,喀喇凡六,俗类窝稽,产貂。……又东北行四五百里,住乌苏里、松花、黑龙三江汇流左右者曰不剃发黑金,喀喇十数,披发,鼻端贯金环,衣鱼、兽皮,陆行乘舟,或行冰上,驾以狗,御者持木篙立舟上,若水行拦头者然,所谓使犬国也。” 在我国境内的赫哲族,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同江、抚远、饶河等县沿江地区。
亦称黑金、赫哲。清初分布于我国东北松花江下游及黑龙江中下游地区。因穿鱼皮衣和使犬驾拽雪撬,被称为鱼皮部或使犬部。清杨宾 《柳边纪略》 卷3: “自宁古塔东北行千五百里,住松花江、黑龙江两岸者,曰剃发黑金,喀喇凡六,俗类窝稽,产貂。……又东北行四五百里,住乌苏里、松花、黑龙三江汇流左右者曰不剃发黑金,喀喇十数,披发,鼻端贯金环,衣鱼、兽皮,陆行乘舟,或行冰上,驾以狗,御者持木篙立舟上,若水行拦头者然,所谓使犬国也。” 在我国境内的赫哲族,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同江、抚远、饶河等县沿江地区。
北周武成二年(560)改南晋寿县置,属九陇郡。治所在今四川彭州市西北。《元和志》卷31九陇县:“取九陇山为名。”隋属蜀郡。唐为彭州治,移治今彭州市。《宋史·仁宗纪》:天圣元年(1023)闰九月,“禁彭
一名毕店镇。即今河南唐河县东四十四里毕店镇。清乾隆《唐县志》卷1《集镇》:“毕家店,县东四十里。”尹耕云《豫军纪略》卷1:同治元年(1862)六月, 太平军自井楼奔向“毕店”。
北周武帝置,在今甘肃兰州市西北黄河北岩。隋开皇十八年 (598) 改为金城关。北周置,在今甘肃省兰州市西北黄河北岸。隋开皇十八年(598年)改置金城关。
西汉长安城内未央宫宫门。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北未央宫遗址。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: “金马门者,宦署门也,门傍有铜马,故谓之金马门。汉代征召来人中才能优异者令待诏金马门。《资治通鉴》: 西汉元光五年 (前13
唐置,在今陕西靖边县西南。西夏升为洪州。《新唐书·张献甫传》: 贞元四年 (788),献甫“请复盐州及洪门、洪原镇屯兵。诏可”。(1)古镇名。唐置,在今陕西省靖边县西南。西夏升为洪州。(2)今镇名。(
唐武德二年 (619) 置,属西和州。治所在今陕西延川县境。贞观二年 (628) 省入安民县。古县名。唐武德二年(619年)置,治今陕西省延川县境。贞观二年(628年)废。
又曰柏岗埭。在今江苏句容县西南三十五里。《宋书·元凶传》:太初元年(453),“劭遣人焚烧西装及左尚方,决破柏岗、方山埭, 以绝东军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0江宁府句容县“绛岩湖”条下:“与斗门同置,湖水
南宋咸淳九年 (1273) 置,治所在清河县 (今江苏淮阴县西南)。元至元十五年 (1278)废。南宋咸淳九年(1273年)置,治清河县(今江苏淮安市清河区东旧大清河口)。元至元十五年(1278年)废
亦名夹关。即今四川邛崃市西南六十里夹关镇。《清一统志·邛州》:夹门关“在州西六十里。两山夹岸如门,其西与夷獠接界。《九域志》临邛县有夹门镇即此。明初置巡司。今裁”。
在今黑龙江省孙吴县东北黑龙江西岸。清西清 《黑龙江外记》 卷2: “黑龙江城……,东南百里德文苏苏、富鲁苏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