谋粘路
元泰定三年 (1326) 置,属云南行省。治所在今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东北六十二里勐撒。“谋粘” 为 “勐撒” 的异译。傣语 “勐” 为地方,“撒” 为争议,意即有争议的地方。辖境约当今云南临沧、双江两县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东北地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改府,后废。
元至元年间置,治今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境内,属大理金齿宣慰司。辖境相当今云南省临沧、耿马等市县。后废。
元泰定三年 (1326) 置,属云南行省。治所在今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东北六十二里勐撒。“谋粘” 为 “勐撒” 的异译。傣语 “勐” 为地方,“撒” 为争议,意即有争议的地方。辖境约当今云南临沧、双江两县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东北地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改府,后废。
元至元年间置,治今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境内,属大理金齿宣慰司。辖境相当今云南省临沧、耿马等市县。后废。
亦作呼揭。在今哈萨克斯坦斋桑湖至新疆阿尔泰山间额尔齐斯河流域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郅支单于破乌孙后,“因北击乌揭,乌揭降”。
①一作汶水。即今岷江。《战国策·燕策二》:“蜀地之甲,轻舟浮于汶,乘夏水而下江。”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:建兴十四年(236),“后主至湔,登观阪,看汶水之流”。又《水经·江水注》:“江水又径汶江道
北魏置,治所在今陕西宁强县西北嘉陵江东岸。后废。北魏置,治今陕西省宁强县西北阳平关西南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省宁强县西部。后废。《魏书·邢峦列传》:“率南安、广长、东洛、大寒、武始、除口、平溪、桶谷诸郡之
北宋元符元年 (1098) 于祭厮坚谷口置,属西安州。在今宁夏海原县西北。后废。北宋元符二年(1099年)置,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西北,属西安州。后废。
在今四川奉节县西。《方舆胜览》 卷57夔州: 相公溪 “在瀼东。王龟龄云: 以丁公言得名,水可烹茶”。《清一统志·夔州府一》: 相公溪 “在奉节县西三里”。
北宋置,属观州。治所在今广西东兰县境。宣和三年 (1121) 废。
即汉参户县治。在今河北青县西南二十八里木门店镇。《元和志》卷18沧州:“参户故城,一名木门城。”《寰宇记》卷65引《舆地志》云:“中有大树,因名木门。”
清雍正元年 (1723) 置,属台湾府。治所即今台湾省彰化县。取 “显彰皇化” 之意。光绪二十一年 (1895) 被日本侵占,后改设彰化市。1950年复设彰化县。在台湾省本岛西中部,西临台湾海峡。面积
即今湖南蓝山县北五十二里甘溪村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清置,在今辽宁凌海市西南。乾隆 《钦定盛京通志》 卷26义州: 小凌河 “至锦县蚂蚁屯入海”。即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