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广总督
清顺治元年 (1644) 置,驻武昌 (今湖北武汉市武昌)。辖湖南、湖北地。康熙七年 (1668)与四川合并,改名川湖总督,移驻荆州 (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江陵故城)。十三年 (1674) 四川另设总督。十九年 (1680) 改川湖总督为湖广总督,还驻武昌。二十六年定名为湖北湖南总督,习惯上仍称湖广总督。
清顺治元年 (1644) 置,驻武昌 (今湖北武汉市武昌)。辖湖南、湖北地。康熙七年 (1668)与四川合并,改名川湖总督,移驻荆州 (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江陵故城)。十三年 (1674) 四川另设总督。十九年 (1680) 改川湖总督为湖广总督,还驻武昌。二十六年定名为湖北湖南总督,习惯上仍称湖广总督。
明洪武五年 (1372) 改程番武胜军民安抚司置,属贵州卫。治所即今贵州惠水县。正统四年(1439) 改属贵州宣慰司。成化十二年(1476) 改为程番府。万历十四年 (1586) 于此置定番州。明洪武
在今湖南浏阳市西北蕉溪乡北。《清一统志·长沙府二》 “渡头市” 条: “焦溪店市在 (浏阳)县北三十里。”
古水名。由今河北石家庄市东流,经栾城县北、辛集市南,东流入故漳河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真定国绵曼县: “斯洨水首受太白渠, 东至入河 (按: 指漳河)。” 《水经· 浊漳水注》: 斯洨水“
南朝梁置,为静州及梁寿、静慰二郡治。治所即今广西昭平县。隋大业初属始安郡。唐武德四年(621)为静州治。贞观八年(634)为富州治。天宝初为开江郡治,乾元初复为富州治。北宋属昭州,宣和六年(1124)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万安县置,属长乐郡。治所即今福建福清市。乾元元年 (758) 属福州。五代梁开平二年 (908) 改为永昌县,后唐同光元年 (923) 复名福唐县。长兴四年 (933) 改名
北宋置,属石门县。即今湖南石门县西北一百十里所街。明置添平所于此。
在今湖南益阳市区资江大桥南端西侧桥头公园内。《清一统志·长沙府》: 裴公亭“在益阳县南白鹿山。一名裴休亭。唐裴休读书处”。
明洪武七年(1374)置,属汶川县。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境。后废。
即蒙古车臣汗部左翼中旗。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肯特省巴特瑙饶布东。
一作忽鲁谟斯。在今伊朗南部海滨、霍尔木兹海峡以北。《元史·地理志·西北地附录》 有“忽里模子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