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水堡
明置,属甘州前卫。故址即今甘肃民乐县治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63甘肃镇 “柳树堡” 条下: “镇东南有古城、洪水、东乐三堡,向俱属甘州前卫官军戍守。” 《清一统志·甘州府》: 洪水堡,“城周三里有奇。当大草滩之口。明嘉靖八年置守备驻防。本朝改设游击。顺治八年开市于此”。
明置,属甘州前卫。故址即今甘肃民乐县治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63甘肃镇 “柳树堡” 条下: “镇东南有古城、洪水、东乐三堡,向俱属甘州前卫官军戍守。” 《清一统志·甘州府》: 洪水堡,“城周三里有奇。当大草滩之口。明嘉靖八年置守备驻防。本朝改设游击。顺治八年开市于此”。
明洪武四年 (1371) 改洮州置,属河州卫。治所即今甘肃临潭县东新城乡。十二年(1379) 升为洮州卫。明洪武四年(1371年)置,治今甘肃省临潭县东新城。洪武十二年升为卫。
在今广西靖西县西南十五里。《清一统志·镇安府》: 鹅泉水 “在归顺州 (今靖西县) 西十五里。源出平地,相传昔有神鹅,搅田间沟洫成潭,深十余丈,阔数倍之。泝流成川。上有小山,林木蓊蔚,极为幽胜。其水东
唐贞观二十三年 (649) 置,治所在今云南双柏县境。辖境约当今云南双柏县地。天宝后废。
在今海南省临高县西南南宝乡。《清一统志·琼州府二》:归姜寨“在儋州(治今中和镇)东北四十里。明洪武初置巡司于此。寻废”。
即今山西古交市。旧属交城县,民国时有县佐驻此。
1946年8月核准划柳江县城区及近郊设置,市政府至1949年11月当地解放后正式成立。治所即今广西柳州市。简称柳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、西江支流柳江沿岸,湘桂、黔桂铁路交会处。面积 5292 平方千米
北宋置,属大冶县。在今湖北黄石市西北。
又称西阳门。今河南洛阳市东北汉魏洛阳城西面南头门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中平二年(185),“广阳门外屋自坏”。又《资治通鉴》:东汉汉安二年(143),立南匈奴守义王兜楼储为呼兰若尸逐就单于,“诏太常
在今湖北黄州市东北一百六十里,接麻城市和罗田县界。《清一统志·黄州府一》:大崎山“峰峦回合,飞瀑百道,下汇为涧。涧旁多古木藤萝,西南有留云洞。山上有龙井,旱可祷雨。又东北十里为小崎山,上有飞来石,下有
即苍亭。在今河南南乐县西三十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6南乐县:仓亭“其地有仓帝陵及造书台,亭因以为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