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利河
亦作毕列河、毕哩河、毕噜河。即今辽宁盖州市东南碧流河。明《辽东志》卷1:毕利河在“(盖州卫)城东南一百八十里”。其源有二:一出布务山;一出猫儿岭。南流经庄河市和瓦房店市之间,至普兰店市东南入海。
亦作毕列河、毕哩河、毕噜河。即今辽宁盖州市东南碧流河。明《辽东志》卷1:毕利河在“(盖州卫)城东南一百八十里”。其源有二:一出布务山;一出猫儿岭。南流经庄河市和瓦房店市之间,至普兰店市东南入海。
元置,属播州安抚司。治所在今贵州遵义市西北。后废。
在今山东肥城市西南。经平阴县东南、东平县东至戴村坝,分支西北出为大清河,西北注黄河;正渠西南流合于大汶河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泰安府东平州:“东有汶水自泰安入,右纳汇河”,即指此水。
在今浙江长兴县西北四十里。《舆地纪胜》卷4安吉州引《吴兴统记》云:“尧时洪水,于此山作市。”故名。唐皎然《顾渚行》:“尧市人稀紫笋多。”即此。
在今内蒙古鄂托克旗西。《清一统志·鄂尔多斯》: 博木池“在右翼中旗西二百二十里。大小折苏图河注于此,又西入黄河”。
在今河北涿州市东南十五里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涿郡: “有督亢亭。” 注: “刘向 《别录》曰: ‘督亢,膏腴之地’。《史记》: 荆轲奉督亢图入秦。”(亢gāng) 东汉置,在今河北省固安县西南。《续
明洪武九年(1376)置,属应天府。治所在浦子口(今江苏南京市西北浦口镇)。二十四年(1391)迁治旷口山之阳(今江苏江浦县)。清属江宁府。民国初属江苏金陵道。1927年直属江苏省。古旧县名。明洪武九
简称土西旗。俗称托尔和札萨克旗。清雍正三年(1725)设,属土尔扈特部。旗府驻地在今青海兴海县西那家附近,后迁今青海刚察县北。
在今陕西榆林市北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榆林府二》:红山市,“明嘉靖中,与套部互市于花马池。隆庆五年吉农乞贡,复请开市,因立市于此”。
在今陕西府谷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7府谷县“宁丰城”条下:芭州城“在县东北九十里。元初置州,属山西太原路。至元初省入保德州”。
①西晋改湔氐道置,属汶山郡。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西北。一说在今黑水县。南朝宋废。②东晋永和八年(352)侨置,属宁蜀郡。治所在今四川双流县境。北周属蜀郡。隋废。③即升迁县。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西北。《水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