杏林堡
明置,属广宁前屯卫。即今辽宁绥中县(绥中镇)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7广宁前屯卫:杏林堡“在卫东五十里。宣德三年增置中后千户所于此”。
明置,属广宁前屯卫。即今辽宁绥中县(绥中镇)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7广宁前屯卫:杏林堡“在卫东五十里。宣德三年增置中后千户所于此”。
1924年置,属热河特别区。驻鲁北(即今内蒙古扎鲁特旗驻地鲁北镇)。1928年属热河省。1934年扎鲁特旗设治于此。1924年由开鲁县析置,治北平镇(今内蒙古扎鲁特旗驻地鲁北镇)。1933年裁撤,并入
即今湖北宜昌县北金竹乡 (金竹坪)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在今广东五华县北大坝镇。清同治 《广东图说》 卷90: 长乐县有河口墟。旧市名。1950年以河口对汛督办区置,治今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。1955年撤销,改设河口县。
清雍正十二年(1734)置,属宁朔卫。治所在今内蒙古凉城县西南永兴乡。乾隆十五年十二月(1751年1月)改置宁远厅。
即今安徽全椒县西管坝乡。民国 《全椒县志》 卷1: 管家坝街 “距城七十里,街长不及一里,俱市肆”。
西汉置,属泰山郡。治所在今山东莱芜市东二十里。北齐并入博城县。古县名。西汉以春秋牟国置,治今山东省莱芜市东。属泰山郡。至东魏因之。《晋书·羊祜传》:“诏以泰山之南武阳、牟、南城、梁父、平阳五县为南城郡
又作䍧州。 隋开皇初置, 治所在牂柯县(今贵州黄平县西北)。辖境相当今贵州金沙、平坝及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以东,余庆、施秉、岑巩县以南,三穗、从江县以西地区及道真、正安、遵义市一带。大业
清乾隆十五年十二月(1751年1月)由丰川卫及镇宁所合并设置,属大同府。治所在衙门口(今内蒙古丰镇市)。光绪十年(1884)升为直隶厅,属山西省。1912年改为丰镇县。清乾隆十五年(1750年)于丰川
即今江西宁冈县东北七溪岭。《清一统志·吉安府一》:七溪岭“在永宁县(治今新城镇)北十里。长二十余里。两山夹峙,险峻如阨吭。林木交荫,有泉流萦绕,为七溪三十六涧”。其东北方即龙源口。1928年6月,中国
又名陶城。在今山西霍州市东。《清一统志·霍州》: 陶唐谷 “在州东三十里,有泉飞流如玉,曰玉泉,西流灌田百余顷。…… 《旧志》: 尧尝游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