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河
即今蒙古国巴彦洪戈尔省图音河。《清一统志·喀尔喀》: 推河 “发源杭爱山南,两旁会六小水,南流三百余里,注于鄂罗克泊”。
即今蒙古国巴彦洪戈尔省图音河。《清一统志·喀尔喀》: 推河 “发源杭爱山南,两旁会六小水,南流三百余里,注于鄂罗克泊”。
一名大蒲石河。即今辽宁宽甸满族自治县西之蒲石河。为鸭绿江支流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:鸭绿江 “右受小蒲石、永甸、长甸、大蒲石、安平诸河”。
即今吉林龙井市东南开山屯镇。为天图铁路终点站。
清光绪末置,属瑷珲副都统。在今黑龙江省呼玛县东南黑龙江西岸三卡乡。后废。
元至元十二年 (1275) 改巨桥万户置,属中庆路。治所在巨桥城 (今云南晋宁县东南四里堡孜)。明属云南府,正德四年 (1509) 迁治今晋宁县治昆阳镇。崇祯七年 (1634) 迁治今晋宁县西南二里大
①清雍正二年(1724)置,属甘肃省。治所在布隆吉城(今甘肃安西县东布隆吉乡),六年徙治渊泉镇(今安西县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玉门市以西之地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升为安西府。②清雍正九年(1731)置
在今福建建瓯市南一百五十里。《寰宇记》卷101:龙焙监“建州建安县南乡秦溪里地,以本州地出银矿,皇朝开宝八年置场,收铜、银。至太平兴国三年升为龙焙监,凡管七场”。北宋太平兴国三年(978年)置,故址在
西魏废帝二年 (553) 改武功县置,属安都郡。治所在今四川剑阁县西南八十里武连镇南五里。隋属普安郡。大业九年 (613) 移治今武连镇。唐武德初属始州。先天二年 (713) 属剑州。天宝初属普安郡。
清康熙三年 (1664) 由湖广省分为左右两布政使司,六年 (1667) 右司改为湖南省。省会在长沙府 (治今湖南长沙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省。1913年废长沙府,长沙县为湖南省会。1933年由长沙县析
郑成功治台时设,即今台湾省台南县南新化镇。清康熙间蒋毓英 《台湾府志》 卷1: 新化里“离府治一十二里” (高拱乾 《台湾府志》 作 “离府治四十里”)。
清雍正三年 (1725) 置,属和硕特部。在今青海祁连县、门源回族自治县、海晏县三县交界处。后迁今乌兰县东南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:“牧地在青海东北岸。东至阿拉赖达巴木鲁,南至柴吉,西至青海,北至乌尔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