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蒲河镇
即今河北昌黎县东二十里大蒲河镇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49昌黎县图:东南有大蒲河,有都司、千总驻此。
在河北省昌黎县东部,东濒渤海。面积74.5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大蒲河,人口 2300。原名蒲泊庄,后以临大蒲河改今名。1953年设乡,1958年属海洋公社。1961年析置大蒲河公社,1984年复乡,1988年改镇。产稻、玉米、小麦。有大蒲河口渔港,产鱼、虾、贝类。有海船修造、纸箱、食品加工厂。已辟为旅游、疗养区。昌黄公路经此。
即今河北昌黎县东二十里大蒲河镇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49昌黎县图:东南有大蒲河,有都司、千总驻此。
在河北省昌黎县东部,东濒渤海。面积74.5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大蒲河,人口 2300。原名蒲泊庄,后以临大蒲河改今名。1953年设乡,1958年属海洋公社。1961年析置大蒲河公社,1984年复乡,1988年改镇。产稻、玉米、小麦。有大蒲河口渔港,产鱼、虾、贝类。有海船修造、纸箱、食品加工厂。已辟为旅游、疗养区。昌黄公路经此。
明初改岳州路置,属湖广行省。治所在巴陵县 (今湖南岳阳市)。洪武九年 (1376) 降为州,十四年 (1381) 复为府。辖境相当今湖南岳阳、华容、南县、临湘、平江、澧县、安乡、临澧、石门、慈利、张家
在今浙江临安县西北八十六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0於潜县:大鸣岩“在县(今于潜镇)北三十里寨村之东,岩独高峻,四围瓮石如小城,相传钱氏尝屯军于此”。
在今江苏扬州市西门外。《方舆胜览》卷44扬州:二十四桥“隋置,并以城门坊市为名。后韩令坤省筑州城,分布阡陌,别立桥梁,所谓二十四桥者,或存或废,不可得而考”。宋沈括《补笔谈》犹载二十四桥之名。或谓二十
故址在今江苏靖江市。《清一统志·常州府二》 “马驮沙”条引《广陵志》:“三国吴赤乌中,有白马负土入江,壅积而成,遂有东、西二洲,因呼为马驮沙。一名骥沙, 又名阴沙。”明成化七年(1471)于此置靖江县
唐方镇名。容州管内经略使的简称。天宝十四载 (755) 置,治容州 (治今广西北流县,元和中徙治今广西容县)。领容、辩、白、牢、绣、禺、汤、义、岩、党、窦、廉、郁林、平琴等十四州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岑溪、
金置,属平阴县。即今山东肥城市西五十里石横镇。在山东省肥城市西北部。面积92平方千米。人口8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石横村,人口 2000。该村建于东周,因邻近一条石头山沟得名“石沟”;一说金代后期曾有一
在今辽宁锦州市西。旧为京奉铁路通裕支线的终点。
唐显庆元年 (656) 置,属悉州。治所在今四川茂县西北。天授二年 (691) 属静州。天宝元年(742) 属静州郡。乾元元年 (758) 属静州。后废。
即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西八十六里茨通坝。清代为建水州辖十五勐之一,乾隆十八年 (1753) 设掌寨。
1913年改海龙府置,属奉天省东边道。治所即今吉林海河口市东北海龙镇。1929年直属辽宁省。1945年属安东省。1954年属吉林省,1956年迁梅河口镇 (今梅河口市)。1985年改设梅河口市。旧县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