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岳山
①即霍山。今安徽霍山县南天柱山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6霍山县: 霍山 “本名天柱山,亦曰南岳山,又曰衡山”。
②在今河南潢川县南三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光州一》: 南岳山 “淠水出焉”。(按: 淠水出垂山,在今河南新县东。此误)。
①即霍山。今安徽霍山县南天柱山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6霍山县: 霍山 “本名天柱山,亦曰南岳山,又曰衡山”。
②在今河南潢川县南三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光州一》: 南岳山 “淠水出焉”。(按: 淠水出垂山,在今河南新县东。此误)。
隋义宁元年(617)置,治所在垣县(今山西垣曲县东南五十七里古城镇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垣曲县及河南济源市等地。唐武德元年(618)废。隋义宁元年(617年)置,治垣县(今山西垣曲县东南古城镇)。辖境相当
东汉永宁元年(120)改平原郡为平原国,治所在平原县(今山东平原县西南二十五里张官店)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关羽传》:“先主为平原相。”即此。建安十一年(206)改为郡,三国魏黄初三年(222)又改为国。
亦作白都讷厅。清嘉庆十五年(1810)置,属吉林将军。治所在伯都讷城(今吉林松原市)。光绪八年(1882)移治孤榆树屯(今吉林榆树市)。辖境约当今吉林松原、榆树二市地。三十二年(1906)升为新城府。
唐贞观元年 (627) 降定陶县为镇,属曹州济阴县。在今山东定陶县西北。北宋太平兴国四年(979) 复为定陶县。在山东省定陶县中部偏西南。县人民政府驻地。面积97.4平方千米。人口10.4万。镇人民政
北周建德六年 (577) 改琅邪郡置,治所在朐山县 (今江苏连云港市西南海州镇)。隋开皇初废。北周建德六年(577年)改琅邪郡置,治朐山县(今江苏连云港市西南海州镇)。属海州。隋开皇初废。
在今浙江乐清市东北。《清一统志·温州府》:左源山“在乐清县东北三十五里。群峰环绕,中有田二千余亩,民居悉藏谷中。山有四景, 曰梅溪、莼湖、左岭、小雁荡”。
在今福建长泰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9长泰县:石高寨“在县东十里。宋置。昔人尝保此以避贼”。
又作夹店、郏家桥。在今上海市青浦县东北十五里郏店。因北宋水利学家郏亶父子居此,故名。
1913年改花马池分州置,属甘肃宁夏道。治所即今宁夏盐池县。因境内有盐池故名。1928年属宁夏省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东部,与甘肃省、陕西省、内蒙古自治区毗邻。属吴忠市。面积8366平方千米。人口15.8
北宋置,属邕州左江道。在今广西靖西县南。元废。北宋置,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东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