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省
明初袭元制,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。洪武九年(1376)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,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。至永乐十一年(1413)有十三布政使司,故又称十三省。
明初沿袭元制,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。洪武九年(1376年)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,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。宣德三年(1428年)以后定制为十三布政使司,又称十三省,即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广西、江西、湖广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。
明初袭元制,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。洪武九年(1376)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,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。至永乐十一年(1413)有十三布政使司,故又称十三省。
明初沿袭元制,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。洪武九年(1376年)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,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。宣德三年(1428年)以后定制为十三布政使司,又称十三省,即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广西、江西、湖广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。
①在今山东平阴县东南。清光绪年间,义和团首领邢兆陆、邢兆复兄弟率众在此焚毁教堂。②在今河南伊川县西南高山乡张村。东魏天平中置新城郡及北陆浑县于此。后属西魏。《周书·裴宽传》:大统十四年(548),“授
在今巴基斯坦克什米尔控制区之巴勒提斯坦地区。《新唐书·西域记》:小勃律“或曰布露。直吐蕃西,与小勃律接,西邻北天竺、乌苌。地宜郁金,役属吐蕃。万岁通天逮开元时,三道使者朝,故册其君苏弗舍利支离泥为王”
即今广西武宣县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武宣县: “旧治阴江。宣德六年三月徙于高立。”
亦作富场。南宋置,属东莞县。在今香港九龙东部。一说在今广东深圳市西。文天祥 《文山集》 卷21: 南宋祥兴元年 (1278),“正月二日,张元帅下海,置予舟中,初六日发潮阳,初八日过官富场,十三日至厓
东晋建元元年 (343),十六国前凉置,属张掖郡。治所在今甘肃张掖市南。后废。
明洪武初置,属南平县。在今福建南平市东。清康熙三十八年 (1699) 废。
即今浙江鄞县南姜山镇。清光绪《鄞县志》 卷2 《市镇》 引 《乾道图经》 称: 宋代县南有姜山里、姜山村。并载: 姜山村 “距城二十五里”。
在今湖北郧县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郧阳府》: 神定河 “在郧县东南二十里。源出县南六十里十堰店 (今十堰市),北流入汉”。
①即今河北昌黎县南饮马河。源出卢龙县溪谷中,南流径昌黎县大蒲河入海。民国 《昌黎县志》卷2: “蒲河,县东南二十五里,即蒲泊也。源出县东二十里海眼山,夹莲峰、樵夫诸山而下,经惠民场东西入海。”②即今内
①即今四川盐源县西南黄草镇。清于此设黄草坝汛,有外委驻守。②即今贵州兴义市。旧属普安州。《清一统志·兴义府》: 附唐废县“即今兴义县治。……地名黄草坝”。清雍正五年 (1727) 于黄草坝设州判,嘉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