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平省
明洪武二年(1369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(1376)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(1421)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年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(1376)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(1421)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年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在今上海市崇明县西北三星镇一带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4太仓州崇明县:平洋沙“旧名半洋沙。其相近者曰马腰沙。弘治十五年土豪施天泰、钮东山作乱,据二沙为梗。事平,改半洋为平洋,马腰为马安。嘉靖三十二年移建县城
1915年析海伦县置,属黑龙江省绥兰道。治所在通北镇 (今黑龙江省北安市东南通北镇)。1917年改为通北县。1915年由海伦县析置,治通肯镇(今黑龙江北安市通北镇)。1917年升县。
唐贞观十二年 (638) 置,属瀼州。治所在今广西上思县西南。贞元后废。古县名。唐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南。属上思州。宋废。
元大德六年(1302)置,属新添葛蛮安抚司。治所在今贵州贵定县西南云雾镇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改为平伐长官司。元置,治今贵州省龙里县东南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年)改为平伐长官司。
在今河南正阳县东南。南朝梁置西淮州及淮川郡于此。《北齐书·尧雄传》:“雄曰,白苟堆,梁之北面重镇。”即此。
东汉改梁父县置,属泰山郡。治所在今山东新泰市西羊祜城。西晋复为梁父县。东汉时改梁父县置,治今山东省新泰市西。属泰山郡。西晋时复改梁父县。
①在今广西北流市东南二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8北流县: 金龟山 “与会灵台山隔江相对,台上有瀑布岩洞”。②在今四川万源市西南三百里鹰背乡境。民国《万源县志》 卷1: 金龟山 “山有王家寨,险峻阔大”。
在今新疆于田县西南。清宣统 《新疆图志》 卷67: 克里雅河 “又东北流经博瓦子阑干南,向北分一渠”。
北魏皇始二年 (397) 置,属安州。治所在白檀县 (今河北滦平县东北小城子)。东魏寄治提携城 (今北京市密云县东北古北口附近)。北齐废。
一作善阳县。隋大业元年 (605) 改招远县置,为马邑郡治。治所即今山西朔州市。唐为朔州治。古县名。又作善阳县。隋大业元年(605年)改招远县置,治今山西省朔州市。为马邑郡治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