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鲁克恰提
即今新疆乌恰县西北乌鲁克恰提乡。1930年于此设乌鲁克恰提设治局。“乌鲁克恰提”,柯尔克孜语意为“伟大的山峡”。
即今新疆乌恰县西北乌鲁克恰提乡。1930年于此设乌鲁克恰提设治局。“乌鲁克恰提”,柯尔克孜语意为“伟大的山峡”。
在今江西南康县北一百二十里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古镇名。在今江西省南康市东北。明时置巡检司和税课局于此。
集镇名。在云南省红河县北部、勐龙河北岸。勐龙傣族乡人民政府驻地。人口510。傣族语“勐”为地方,“龙”为大,意即“大地方”,因依山临河处小坝子,较开阔,故名。产稻、甘蔗、香蕉等。县糖厂驻此。有公路接红
五代方镇。后晋改成德军置。治所在镇州(今河北正定县)。后汉复名成德军。五代方镇名。五代晋时改成德军置,治镇州(今河北正定县)。辖境相当今河北省石家庄、正定等市县地。汉复改成德军。
南齐置,为高兴郡治。治所即今广东化州市。隋开皇间废。古县名。南朝齐置,治今广东省化州市,为高兴郡治。隋开皇时废。
地区名。简称“北户”。泛指五岭以南中原王朝势力所及地区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二十六年(前221),秦地“南至北向户”,即此。因北回归线以南,居民往往向北开门户,故名。古地区名。简称北户。泛指五岭以南
明永乐七年 (1409) 置,属奴儿干都司。治所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左岸格林河口。后废。明永乐七年(1409年)置,治今俄罗斯黑龙江下游左岸格林河口附近。属奴儿干都司。后废。
①即今河北定州市东三十里固城。《资治通鉴》: 南朝梁大通三年 (531),魏普泰初,大都督侯渊 “讨刘灵助,至固城”。胡三省注: “固城,当在中山城东北,安国城西南。” 《方舆纪要》 卷14定州:“
即红江县。1935年川陕革命根据地置,治所即今四川广元市南红岩镇。即“红江县(2)”。
即今山东昌邑县北二十里柳疃镇。清乾隆《昌邑县志》 卷2有柳疃集。
明洪武二十六年(1393)置,属辽东都司。始治十三山堡(今辽宁凌海市东北石山镇),次年徙治旧闾阳县临海乡(今辽宁凌海市东南右卫满族镇)。清初废。明洪武二十六年(1393年)置,治十三山堡(今辽宁凌海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