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家语。朗照宇宙叫做眼,包涵万有叫做藏。中国禅宗奉佛的大弟子摩诃迦叶为始祀,迦叶得佛的正法眼藏,遂以正法眼藏为教外别传的心印。《释氏稽古略》:“佛在灵鹫山中,大梵天王以金色波罗花持以献佛。世尊拈花示众
同“莱公竹”。清王士禛《巴东秋风亭谒寇莱公祠》诗之二:“不见雷阳竹,中书事可怜。”
唐白居易贬官为江州司马时,作《琵琶行》,与琵琶女同病相怜,结语为“就中泣下谁最多,江州司马青衫湿”。后因以“司马青衫”形容悲伤凄切。元王实甫《西厢记》四本三折:“淋漓襟袖啼红泪,比司马青衫更湿。”清褚
同“晒犊鼻”。清王夫之《读甘蔗生遣兴诗》:“俗客晒裈聊尔尔,比邱休夏自如如。”
争:怎。 意谓“梅花香自苦寒来。” 比喻世事、人才不经艰苦磨练,难望有成。语出唐.希运《黄檗断际禅师.宛陵录》:“尘劳迥脱事非常,紧把绳头做一场;不是一番寒彻骨,争得梅花扑鼻香?”《五灯会元.二〇
同“毛子檄”。清郑燮《得南闱捷音》诗:“他年纵有毛公檄,捧入华堂却慰谁?”【词语毛公檄】 汉语大词典:毛公檄
布帛:泛指御寒之物。矛戟:均为古代兵器。 对人讲有帮助的话,比穿上布帛还温暖;用言语伤人,比矛戟还厉害。语出《荀子.荣辱》:“虽有戈矛之刺,不如恭俭之利也。故与人善言,暖于布帛;伤人之言,深于矛戟。
原指刑法一经制定,就不可改变。后则用以指墨守陈规,不知变通。古代制订刑罚制度的原则,凡是涉及犯法之事,即使罪行很轻,也不要赦免。因为刑法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,而这种规范是定型的东西,一旦制定就不能改变
同“解衣推食”。《隋书.沈光传》:“帝每推食解衣以赐之,同辈莫与为比。”唐皇甫冉《送陆鸿渐赴越》诗序:“尚书郎鲍侯,知子爱子者,将推食解衣以拯其极。”并列 推,让。解,脱。让出自己的食物给我吃,脱下身
《诗经.小雅.宾之初筵》:“是曰既醉,不知其邮。侧弁之俄,屡舞傞傞。”《诗经》中有以“侧弁”(歪戴帽子)描写君臣狂饮醉态之语。后以“侧弁”喻指醉态。唐.羊士谔《乾元初严黄门自京兆少尹贬牧巴郡……乃赋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