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尊开北海”。宋赵师侠《醉蓬莱.重明节丙辰长汝》词:“寿祝南山,尊倾北海,臣邻欢醉。”
楼兰,汉朝时西域国名,在今新疆罗布泊西,地处西域通道上,今尚存古城遗址。汉武帝通西域,多次派使臣经过楼兰去大宛等国。汉武帝元封三年(前108年)楼兰归顺汉朝。但后来楼兰常担当匈奴的耳目,攻劫汉使,与汉
源见“讼矢”。指古代民间诉讼按规定缴纳的财物。后借指处理讼事。清钱谦益《河南开封府太康县知县李之茂授文林郎制》:“束矢均(钧)金,不改饮冰之操;盘根错节,盖征游刃之能。”并列 古代民事诉讼按规定缴纳的
同“锦书封泪”。宋姜夔《江梅引.丙辰之冬》词:“湿红恨墨浅封题,宝筝空、无雁飞。”
惟有名号和器物,不能假借给别人。 古人认为名号和器物是体现礼制、推行政令的重要工具和手段,应慎重掌握。语出《左传.成公二年》:“仲尼曰:‘唯器与名,不可以假人,君之所司也。’”唐.卢粲《驳奏安乐公主
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.河水四》:“〔河东郡〕民有姓刘名堕者,宿擅工酿,采挹河流,酿成芳酎,悬食同枯枝之年,排于桑落之辰,故酒得其名矣……自王公庶友,牵拂相招者,每云索郎有顾,思同旅语,索郎反语为桑落也。
《汉书.陆贾传》载:汉陆贾有五子,“贾常乘安车驷马,从歌鼓瑟侍者十人,宝剑直百金,谓其子曰:‘与女(汝)约:过女,女给人马酒食极欲,十日而更。’”后以“递过”为轮流到儿子家住之典。《旧唐书.隐太子建成
《易.旅》:“旅于处,得其资斧。”王弼注:“斧所以斫除荆棘,以安其舍者也。”陆德明释文:“子夏《传》及众家并作‘齐斧’。”齐,利。资斧本义为利斧。宋程颐《易传》解“得其资斧”为“得货财之资,器用之材”
犹得心应手。形容运用自如。碧野《没有花的春天》第八章:“兴哥,阿鹊在向你报喜呢,你到了窑上一定遂心应手的。”见“得心应手”。碧野《没有花的春天》8章:“兴哥,阿鹊在向你报喜呢,你到了窑上一定~的。”【
谓惩罚一人以警戒众人。语出《汉书.尹翁归传》:“翁归治东海明察……其有所取也,以一警百,吏民皆服,恐惧改行自新。”《明史.黄道周传》:“陛下欲剔弊防奸,惩一警百,诸臣用之以借题修隙,敛怨市权。”亦作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