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冬诛
《汉书.司马迁传》:“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:今少卿报不测之罪,涉旬月,迫季冬,仆又薄从上上雍,恐卒然不可讳。”唐.颜师古注:“不可讳谓安死也。”
“季冬”为冬季的第三个月,即农历十二月。汉代每年于十二月处决犯人。后以“季冬诛”代指判处死刑或身处死境。
唐.李商隐《哭虔州杨侍郎》:“深知狱吏贵,几迫季冬诛。”
《汉书.司马迁传》:“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:今少卿报不测之罪,涉旬月,迫季冬,仆又薄从上上雍,恐卒然不可讳。”唐.颜师古注:“不可讳谓安死也。”
“季冬”为冬季的第三个月,即农历十二月。汉代每年于十二月处决犯人。后以“季冬诛”代指判处死刑或身处死境。
唐.李商隐《哭虔州杨侍郎》:“深知狱吏贵,几迫季冬诛。”
《汉书》卷七十八《萧望之传》附《萧育传》:“哀帝时,南郡江中多盗贼,拜育为南郡太守。上以育耆旧名臣,乃以三公使车载育入殿中受策,曰:‘南郡盗贼群辈为害,朕甚忧之。以太守威信素著,故委南郡太守,之官,其
源见“梁园赋雪”。谓延请文士、宾客。唐白居易《雪朝乘兴欲诣李司徒留守》诗:“梁园应有兴,无不召邹生。”
太阳上升,高达三竿,形容时间已经不早。《南齐书.天文志》:“永明五年十一月丁亥,日出高三竿。”唐代刘禹锡《竹枝词》:“日出三竿春雾消,江头蜀客驻兰桡。”【词语三竿】 汉语大词典:三竿
源见“南山雾豹”。喻指风格姿容优美之人。唐李咸用《送人》诗:“利爪?上鹰,雄文雾中豹,可堪长与乌鸢噪。”
参见:燧象
《史记.留侯世家》:“汉元年正月,沛公为汉王,王巴蜀。汉王赐良金百溢(通镒),珠二斗,良具以献项伯。汉王亦因令良厚遗项伯,使请汉中地。项王乃许之,遂得汉中地。汉王之国,良送至褒中,遣良归韩。良因说汉王
《晋书.王导传》:“初,曹氏性妒,导甚惮之,乃密营别馆,以处众妾。曹氏知,将往焉。导恐妾被辱,遽令命驾,犹恐迟之,以所执麈尾柄驱牛而进。司徒蔡谟闻之,戏导曰:‘朝廷欲加公九锡。’导弗之觉,但谦退而已。
汉.刘向《新序.义勇》:“齐崔杼弑庄公。有陈不占者,闻君难将赴之。比去,餐则失匕,上车失轼。御者曰:‘怯如是,去有益乎?’不占曰:‘死君义也,无勇私也,不以私害公。’遂往。闻战斗之声,恐骇而死。人曰:
《宋书》卷五十四《羊玄保传》附《褚胤传》:“吴郡褚胤,年七岁,入高品。及长,冠绝当时。胤父荣期与藏质同逆,胤应从诛,何尚之请曰:‘胤奕棋之妙,超古冠今。……特乞与其微命,使异术不绝。’不许。时人痛惜之
同“平原十日饮”。清 黄鷟来《秋饮》诗:“平原期已久,叔夜懒何堪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