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注(河上公章句)》第三十七章 微明第三十六· 河上公
將欲歙之,必固張之。
  先開張之者,欲極其奢淫。
  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。
  先強大之者,欲使遇禍患。
  將欲廢之,必固興之。
  先興之者,欲使其驕危。
  將欲奪之,必固與之。
  先與之者,欲極其貪心。
  是謂微明。
  此四事,其道微,其效明也。
  柔弱勝剛強。
  柔弱者久長,剛強者先亡也。
  魚不可脫於淵,
  魚脫於淵,謂去剛得柔,不可復制焉。
  國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
  利器者,謂權道也。治國權者,不可以示執事之臣也。
治身道者,不可以示非其人也。
